校级以上制度
同济大学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对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重要部署,按照国家教育综合改革总体要求,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文件精神,结合同济大学的办学定位和实际,特制定《同济大学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以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重大机遇,围绕同济大学建设以可持续发展为导向的世界一流大学的愿景,自觉落实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主体责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培养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身实践的创新创业人才。

(二)基本原则
      育人为本,提高培养质量,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深化改革,破解发展中的难题与瓶颈,激发创新主体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协同创新,推进内涵发展和体制机制改革,集聚优质资源支撑创新创业教育。

(三)总体目标
      以“引领可持续发展的专业精英与社会栋梁”为人才培养目标,结合学校办学特点,持续推进“知识-能力-人格”三位一体的“同济模式”,重视知识能力与身心健康兼顾,注重实践,提倡应用,大力改革,以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为切入点,将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大学的建设成果转化为人才培养的资源,使卓越人才培养落到实处。在“十三五”期间,探索、实践、形成一批在全国范围内有引领示范作用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机制和成果。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全方位推进创新创业与人才培养的融合
      学时: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为引导,建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群;通过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等方面的改革,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

      学分:优化本科培养方案中创新能力拓展必修环节,完善学分认定的管理办法和细则,科学合理设置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评价体系。

      学程:以“大学生创新实践基地”、“创业谷”为依托,采用专家指导、实践模拟、团队研讨等多种形式,为学生提供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的平台及项目。

      学位:推进创业专业试点建设,激活工商管理专业,让立志自主创业的在校学生能获得相应的学位。

(二)探索实践多种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将创新创业作为重要内容,抓住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前沿,对具有特殊专长、创新创业精神和能力较强的学生实施专门培养方案。在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和“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专业试点多种形式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三)强化提升以创新创业教育为核心的大实践资源平台建设
      将创新创业教育作为我校全过程、递进式实践教学体系[基本技能训练—综合实践训练—创新实践训练]的核心层次:依托学校百年工程教育的实践特色和优势,结合高水平科研,结合校企合作,结合国际化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提升国创-上创-校创-院创四级创新项目、国际-国家-上海市-学校四级学科竞赛的规模、质量、内涵。以大学生创新创业论坛、学科竞赛表彰、创业谷项目培育等渠道挖掘优秀创新创业项目,以创新项目和科技竞赛专项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为重要渠道选拔创新创业拔尖人才。加强学校-学院两级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以学校优势资源为集成,依托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国家工程实践教育中心、上海市创新创业实验基地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加强大学生工程实训建设;加强特色院系平台的辐射作用,如对外开放的创新创业活动平台、学科交叉创新创业教育平台等。

(四)科教结合培养拔尖创新人才
      以“科教结合与师生互动”方案为聚焦,以同济大学科研基地、科研领军人才、重点学科为依托,资助优秀本科学生参与前沿科学研究、国家重大项目,高端领军人才为导师,强化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创新型、研究型卓越人才。强调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促进人才培养由学科专业单一型向多学科融合型转变。积极支持品学兼优且具有较强科研潜质的在校学生开展创新科研工作。设立专项基金,对科教结合创新类项目、学科交叉类项目、大学生创新实践训练计划(SITP)等项目给予经费支持。

(五)优势资源共享开放机制
      加强学校重点实验室、实验教学中心、虚拟实验教学中心、专业实验室建设;加强各实验室的开放实验建设,加大全校各实验教学中心及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向学生开放的力度和时间,全校实验室资源原则上向全体在校学生开放,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支持服务,同时,对为学生开放创新实验提供服务的实验教学和教辅人员,通过学校测试基金、专项工作量补贴等提供政策支持。

(六)打造体系完整、服务优秀的创新创业服务链
      持续建设“同济创业谷”,打造创业孵化器和加速器:为创新创业者提供信息交流、资源共享的平台。在校内建立多个创业谷空间,为创业者提供免费的场地、设备、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建设开放共享的项目孕育平台。与企业、政府合作共建,结合行业协会、校友会、投融资协会、青联组织等社会组织,广泛吸纳社会资源,形成“大学统筹、政府引领、企业示范、社会参与”的资金投入格局。

     完善从创业谷-众创空间-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各阶段的服务体系建设;为创业团队、大学生创业企业提供陪伴式的创新创业导师;对投融资/人力资源/创业培训/项目申报财务代理/专业中介/市场推广/评先评优八大平台进行专人负责,专业化服务。与优质投资机构合作,共同建设众创空间。

(七)加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建设
      明确全体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责任。制定创新创业教育的内容体系、考核评价标准,认定的创新创业教育课时计入教学工作量、发放业绩津贴。把创新创业教育作为教师年度考核、任期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考核内容之一,加强创新创业兼职教师队伍建设,修订并完善《同济大学专业技术职务任期考核续聘与评聘办法》。制定创新创业兼职教师的规划,并建立定期考核、淘汰制度。

      鼓励院系聘请知名科学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担任专业课、创新创业课授课或指导教师,修订并完善《同济大学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形成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将提高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作为新教师入职岗前培训、课程轮训、骨干研修的重要内容。修订并完善《同济大学教师企业践习管理办法》,进一步建立相关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制度。

      尽快完善高校科技成果处置和收益分配机制,支持教师以对外转让、合作转化、作价入股、自主创业等形式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并鼓励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八)扩展和整合创新创业资源与资金支持
      实行跨学院跨学科的专业合作,扩容实践空间、实践指导教师、实践基金;构建教、学、研、产多部门协同指导窗口。多渠道,多形式争取经费来源,自主科研经费资助基金、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专项资助基金等专项资助;设立校友会、企业专项资助基金等,针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不同阶段给予支持。完善专项经费管理文件,由院系平台和指导教师对经费使用实行监督管理,保证经费使用科学、合理、规范。

三、机制建设及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障
      成立创新创业教育领导机构;建立教务部门牵头,学生工作、团委、人事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科学技术研究院、产业办、科技园区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多部门协同的创新创业联席工作会议,明确责任分工,统筹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工作。

(二)完善评估机制
      创新创业教育继续列入教学质量年度报告,修订完善教学基本状态考核评估体系,明确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作用;在激励政策和推进机制上逐步加以完善,构建学生、教师参与创新实践活动的评价指标体系,为学生设置“第二张成绩单”即创新实践活动记载表,在教师考核与晋升上也充分考虑创新创业指导工作的成果。

(三)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调动师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构建以学生为中心的创新创业教育培养机制,形成“同济影响力”。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多种渠道丰富宣传形式,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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